近日,一则关于某款口服液未标注何首乌含量、男子疑服用后出现肝损伤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。据报道,一名消费者在长期服用该产品后,出现肝功能异常症状,经医院诊断为药物性肝损伤。消费者及其家属质疑,口服液未明确标注何首乌的具体含量,可能导致其超量摄入,进而损害肝脏健康。
事件背景中,何首乌作为一种常见中药材,传统上用于补肝肾、益精血,但现代研究表明,其未经炮制或过量使用可能对肝脏造成毒性。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曾多次发布警示,要求含何首乌成分的药品和保健品需标注相关风险提示及用量限制。涉事口服液产品在标签上仅列出何首乌为成分之一,却未注明具体含量,消费者无法据此评估摄入风险。
针对此案,律师指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生产商和销售商有义务提供准确、完整的产品信息,包括成分含量和潜在风险。若消费者能证明肝损伤与口服液存在因果关系,且产品未履行标注义务,可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,主张医疗费用、误工损失等赔偿。律师建议,消费者在服用此类产品前,应仔细查看标签,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,同时保留购买凭证和医疗记录作为证据。
此事件也暴露了保健品市场监管的漏洞。专家呼吁,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此类产品的抽查和标签规范,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。消费者在追求健康的同时,需提高警惕,避免盲目服用成分不明的产品。目前,该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,后续进展将受到持续关注。